宝马撞交警案,宝马车撞交警

tamoadmin 热门汽车 2024-10-17 11 0

沈阳宝马司机停车后,劳斯莱斯没刹住车撞上去,交警到现场后判定宝马车负全责,估计维修费超30万, 你怎么看?

到底还是豪车,动不动就几十万的理赔钱。

从现场图片看交警判的没毛病

这转弯点让直行啊,可是遇到新手女司机没刹住,还是保险公司来当接盘侠吧,初步定损30万在保险公司内部是大额理赔案件了。

宝马撞交警案,宝马车撞交警

***中介绍女司机上午开宾利就撞了一次

这个女孩简直富家女啊,上午宾利追尾下午劳斯莱斯又撞宝马。对于这一点老何更想知道是宾利撞了又提劳斯莱斯吗?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简直不敢想。

能不能别买豪车练手了

要为我们这些普通车主想想啊,这要是保险不全,可够赔的了。练手行,干嘛非要买豪车练手。还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,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懂。


宣汉男子驾车时低头捡手机撞宝马,交警:你负全责, 你怎么看?

这则新闻我刚刚看了,
2019年11月12日下午2点时左右,张某驾驶川SYZ***号小型货车行驶在国道宣汉县胡家镇观音桥底下,恰巧又是拐弯路段时,可能是由于惯性的原因,他的手机掉到车子座椅缝隙里。就弯腰埋头把掉落在椅缝的手机捡拾过程中,突然就听到砰的一巨响,汽车剧烈震荡,所驾车辆的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。导致所驾车辆与一辆宝马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交警勘验裁定,小型货车驾驶人张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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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得好做事不能分心,开车更不能走神,当你在行驶中埋下头去捡手机,车辆失去了控制,你只是撞上了车,还算你走一点狗屎运,要是撞上了人,你可得当上孝子,跑上跑下还得赔偿一笔无底洞的费用,判你全责正确。

开车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,谨慎小心,专注一致,不接打电话,不超速行驶,不抢红灯,才能远离危险。

祝君一路平安行!

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开庭,其承认第一时间知道撞人,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?

首先醉驾是犯罪应按危害公共安罪重惩。

其次嫌疑人明知撞人还将受害人拖行不停车,报着对受害人的死亡与否是一种放任的态度,应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***罪论处。

最后数罪并罚必须依法严惩,还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!

在这个案件中,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,其承认第一时间知道撞人。这个行为涉及到几个法律问题:醉驾、交通肇事、故意伤害和虚***陈述。以下是我的法律分析:

首先,醉驾是指在饮酒、毒品等物质影响下驾驶机动车辆。宝马女司机在酒后驾驶,已经构成了醉驾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,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危害公共安全的,处三年以下***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因此,宝马女司机因醉驾行为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。

其次,交通肇事是指在道路交通中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等后果的行为。宝马女司机在醉驾状态下撞人拖行,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,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**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***。因此,宝马女司机因交通肇事行为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。

然后,故意伤害是指有意行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。由于宝马女司机在撞人后还进行了拖行,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了更严重的伤害,因此也应当对其进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追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,轻伤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;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***。因此,宝马女司机因故意伤害行为也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。

最后,虚***陈述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虚构事实,提供错误证据等行为。根据报道,宝马女司机在事后进行了虚***陈述,否认自己曾经撞到人。这是一个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,对于司法公正和被害人的权益都造成了损害。因此,宝马女司机还将受到虚***陈述罪的刑事追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,被判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总之,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开庭是个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件,从法律角度来看,其涉及到了醉驾、交通肇事、故意伤害和虚***陈述等多种罪名。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不仅对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的伤害,也对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产生了威胁。面对这个案件,我们应该全面发挥法律的威力,对罪犯进行严惩,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正和平安。

以上是一些个人的见解,不足之处,不对之处,欢迎指正